
近日广瑞网,哈尔滨籍张家界导游刘女士向相关部门反映,2025 年 6 月 17 日其与他人发生口角后,被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官黎坪派出所扣留近 19 小时,并在 “执法压力”下签订 13000 元补偿协议。
口角冲突后,导游述 “纠纷处理中的困扰”
据刘女士陈述,她在张家界从事导游工作多年,此前 40 年始终奉公守法。2025 年 6 月 17 日,她因小事与一名女性(后经查证为彭女士)发生口角,过程中虽有伸脚动作,但并未打到对方。随后,彭女士报警称被刘女士殴打,官黎坪派出所电话通知刘女士前往录口供。
“到了派出所,彭女士一直捂着肚子说我打了她广瑞网,但监控明明能证明我没碰到她。” 刘女士回忆,即便有监控佐证,派出所仍称其违反治安条例,要予以拘留,彭女士及同行一名男性还当场要 2 万元。录口供期间,刘女士已被扣留 5 小时,期间派出所工作人员持续劝说她:“拿手机借钱,赶紧赔给对方 2 万元,赔了就能出来。” 这让刘女士难以接受:“凭什么?我没有打她,派出所连任何认定我违法的文件都没有,怎么就能让我赔钱?”她提出要用手机联系律师,却被派出所以 “规定” 为由没收手机,断绝其求助途径。
展开剩余55%无奈之下,刘女士向彭女士等人下跪求情,对方却坚持要 2 万元,甚至自行划伤手指,污蔑刘女士患有艾滋病。为证清白,派出所民警带刘女士前往医院验血,结果显示其身体健康,无任何传染病,但扣留仍未停止。直至次日下午两点多,刘女士已被扣留近 19 小时,随后又被带至审讯室,民警明确告知:“要么赔钱,要么拘留,按殴打他人、诽谤两罪并罚,要拘留 10 到 15 天。”
忧案底、顾工作广瑞网,导游称 “违心签补偿协议”
“我当时最怕给孩子留案底,后来才知道行政处罚不会留案底。” 刘女士表示,作为导游,她当时手头还有工作,若被拘留将严重影响生计。在 “要么赔钱、要么拘留” 的压力下,她被迫签订了《治安调解协议书》,向彭女士补偿 13000 元,协议中称该款项为 “医药费、检查费”。
刘晶强调,这份协议完全是 “违心签订”:“我根本没碰到她,哪来的医药费?我一个外地人在张家界没熟人,手机被没收,人身自由被限制,只能妥协。”
信访寻求公道,相关部门已转送处理
为讨回清白,刘晶后续向湖南省公安厅提出信访。2025 年 9 月 22 日,湖南省公安厅向其出具《转送去向告知单》,明确根据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,已将其信访事项转送张家界市公安局甄别处理。
各方声音待回应,事件引关注
刘女士的经历引发公众对异地人员权益保障、基层执法规范等问题的关注。目前,该事件仍在等待相关部门具体处理结果广瑞网,后续进展将持续追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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